作者为贵州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绿色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载体。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党的二十届叁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城市更新全过程,推动城市业态、功能、品质不断提升。
城市更新事关民生福祉、牵动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城市发展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显着提高。当前,我国城市发展从过去的大规模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随着我国发展的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在城市更新中注重生态保护、资源节约,可以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高城市的经济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并从中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从实现“双碳”目标看,城市作为人类活动最集中的区域,在运行中需要消耗大量自然资源,也是污染排放最集中的地方。降低城市发展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有利于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角度看,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清澈水质、清洁环境等生态产物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生态环境越来越珍贵。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能够增强居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前不久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明确了城市更新的“时间表”“路线图”,围绕人民关切部署了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其中包括“修复城市生态系统”。这对于提升城市生态韧性、改善人居环境品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体现。应当看到,修复城市生态系统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城市更新全过程,通过多要素统筹、多目标协同,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具体可在以下方面着力。一是统筹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推进受损山体、水体、土壤的修复治理,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将城市融入大自然、将好山好水融入城市;加大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二是统筹绿色建筑与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建筑对环境的影响;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绿色化改造,提升城市的绿色出行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叁是统筹绿色空间与公共设施建设。增加城市绿地和公共空间,建设口袋公园、城市绿道等,提升城市生态品质,为居民提供更多的休闲娱乐场所;推动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建设,提高乡土植物应用水平,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四是统筹绿色生活方式与社会治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广节能低碳节水用品,鼓励绿色出行,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绿色治理格局,提升城市的绿色治理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同时需要看到,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城市发展水平不一。为此,应当鼓励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为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在城市更新中落地落实提供保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需求,通过改革破解政策性障碍,建立一整套适用于城市更新的制度体系。比如,北京、上海、深圳、石家庄等地都出台了相关条例,对推动城市更新发挥了很好作用。同时,强化市场机制与多方协作,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协同路径,构建涵盖资金保障、运营管理、社区共建的多元化治理体系,提高绿色更新项目的效率和可持续性,保障绿色更新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 人民日报 》( 2025年07月03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