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王淑芹教授主持的2011年度伊春园2023入口直达大象重大项目“我国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组,于2012年3月24日在京举办“社会诚信制度建设理论与实践高端论坛”。全国政协社法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法制办原主任曹康泰、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司长刘长春、北京市法制办副巡视员孔繁荣、中国伦理学会会长、清华大学万俊人教授等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相关研究成员以及课题组全体成员参加了此次论坛。
项目首席专_x0008_家王淑芹教授首先向与会专_x0008_家介绍了本课题多学科、多视角的综合性、交叉性研究特征,强调本课题理论联系实际的对策研究属性,进一步指出本课题研究不仅要深化社会诚信的相关理论,而且要注重诚信制度体系建设的现实性、政策性和针对性研究。为此,本课题既需要向政府相关部门全面了解社会诚信制度建设的情况,也愿意为政府部门相关制度的制定贡献课题组的智慧。
与会专_x0008_家充分肯定课题研究的重大意义,认为社会诚信是一个全社会普遍关注、亟待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的重大研究课题。当前社会诚信建设,要以公民诚信为基础、公司诚信为重点、政府诚信为关键,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课题组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要深入社会实际进行广泛的调研,摸清我国社会诚信现状,尤其是从各个层面对社会各种不诚信行为作出具体而透彻的分析;要探究社会诚信缺失的深层次原因,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要针对社会诚信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为政府决策和社会生活提供有效参考。曹康泰主任结合自身长期从事法制工作的实践,重点介绍了制度制定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对课题组开展社会诚信制度的研究提供了针对性的指导。
与会专_x0008_家认为,商业欺诈、学术不端等社会诚信缺失现象,已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刘长春司长结合国务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工作部署,重点介绍了即将出台的《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进展情况和主要内容。她对《条例》的基本精神、管理范围、征信机构、征信业务规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使与会学者对即将出台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法规精神有了更加准确的领会和把握。刘司长还对国外发达国家征信机构如邓白氏信用信息采集的原则和方法进行了介绍,并对中外信用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比较,开阔了与会者的研究视域。
一些实际部门工作者结合工作,介绍了北京市社会诚信制度建设的相关情况,尤其是2002年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公司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总结了北京社会诚信建设的成功经验,强调政府在诚信制度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议课题组做好北京诚信制度状况调查研究的工作,要把不诚信的危害说清楚,在制度设计中加大对重大不诚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同时要注重道德教育和法治建设的有机结合。
与会专_x0008_家充分肯定了课题组的综合研究实力、与政府部门积极沟通的能力以及比较全面系统的研究设计,并就课题研究的定位、研究的视野与方法提出了具体的建设性的建议:一是要对课题研究做出准确定位。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准确把脉问题的症结,要进行充分的社会调研,对相关对策建议要有强有力的理论论证,课题组要为政府提供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发挥好专_x0008_家智库的作用。二是课题研究要拓展国际国内两个视野,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社会诚信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课题研究不仅要注重理论与逻辑论证,而且还要有法学和社会学的个案研究和分析,如对美国、德国、日本和新加坡等国家社会信用制度的个案解剖和案例分析。叁是在课题研究中要进一步厘清社会诚信与社会信用、诚信的显性制度与隐性制度、法治与德治等一些具体关系。政府诚信建设,要注重发挥领袖德性和官德的示范作用,公务员诚信问题,不是纯粹的道德问题,而是职责问题。
会上,课题组成员和与会专_x0008_家还就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课题组表示要认真研究并充分吸收专_x0008_家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社会现实的对接,使课题研究成果根植于现实土壤,为我国的社会诚信建设作出贡献。
(课题组供稿)
(责编: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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